| 通辽市农牧业局为很好的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
主要宣传形式和内容:11月1日通辽市及各旗、县、市区要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庆祝仪式,在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集贸批发市场等相关地点现场释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问题,散发传单和广播宣传。积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进行专题宣传并通过通辽市、县、乡农牧业信息网络,开办《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栏目,发表有关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文章。组织宣传车队在市区各主要街道和大型集贸市场、蔬菜市场、超市所在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巡回宣传,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高潮。还要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通过培训,确保广大农牧业工作者、生产者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和增强政府部门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工企业的安全自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等四个意识的重点宣传,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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